个税年度汇算:揭秘7种退税情形,让您的税款不再“多飞”

个税汇算清缴

随着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序幕拉开,许多纳税人开始关注自己是否能够享受到退税的福利。多缴的税款,就像口袋里不小心多放的零钱,找回来的每一分钱都是实实在在的收益。那么,哪些情况下我们能够申请退税呢?本文将详细解析7种常见的退税情形,助您在个税年度汇算中轻松把握退税机会。

政策要点回顾

首先,让我们回顾一下个税年度汇算的基本规则。年度终了后,居民个人需要将全年的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收入进行汇总,减去60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以及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,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。具体的计算公式如下:

应退或应补税额=[(综合所得收入额−60000−专项扣除−专项附加扣除−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−捐赠)×适用税率−速算扣除数]−纳税年度内已预缴税额应退或应补税额=[(综合所得收入额−60000−专项扣除−专项附加扣除−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−捐赠)×适用税率−速算扣除数]−纳税年度内已预缴税额

主要税前扣除项目

1、减除费用

6万元

2、专项扣除

包括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。

3、专项附加扣除

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、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。

4、其他扣除

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、商业健康保险、个人养老金等。

5、公益慈善事业捐赠

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。

注意:纳税人若同时拥有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,可在任一所得类别中申报6万元基本减除费用及其他合法扣除,但需避免重复申报。

常见退税情形及案例分析

1、年收入未达基本减除费用

【举例】:小王2023年1月取得工资10000元。个人每月缴付“五险一金”2000元。无其他扣除项目,已预缴个人所得税90元。2-12月每月取得工资4000元,无须缴纳个税。全年取得工资收入54000元,无其他收入,已预缴个税90元。

预扣预缴税额:

(10000-5000-2000)×3%= 90元

汇算税额:

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,应纳税所得额为0,应纳税额为0元。

退税:90元

2、专项附加扣除未及时申报

【举例】:小张2023年每月取得工资15000元,个人缴付“五险一金”2000元,每月享受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共计4500元。2023年度小张发生符合条件的个人负担的大病医疗支出35000元,无其他扣除项目。

预扣预缴税额:

(15000×12-5000×12-2000×12-4500×12)×10%-2520=1680元

汇算税额:

可申报扣除大病医疗支出

35000-15000=20000元

(15000×12-60000-2000×12-4500×12-20000)×3%=660元

退税:1680-660=1020元

【友情提醒】:大病医疗扣除: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部分,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。

3、年中就业或退职

【举例】:小李2023年6月毕业,7月入职某公司,每月取得工资15000元,个人缴付“五险一金”2000元,每月享受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3000元。无其他扣除项目。

预扣预缴税额:

(15000×6-5000×6-2000×6-3000×6)×3%=900元

汇算税额:

(15000×6-60000-2000×6-3000×6)×3%=0元

退税:900-0=900元

4、无任职受雇单位

【举例】:小陈2023年度无任职受雇单位,为某公司提供为期一年的咨询服务,每月取得劳务报酬2万元,A公司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8400元。小陈2023年度自行缴付“五险一金”12000元,可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共计18000元,以上扣除年度中间均未享受。

预扣预缴税额:

劳务报酬所得

20000×(1-20%)×20%×12=38400元

汇算税额:

[20000×12×(1-20%)-60000-12000-18000]×10%-2520=7680元

退税:38400-7680=30720元

5、预扣率高于年适用税率

【举例】:小陆2023年每月取得工资15000元,个人缴付“五险一金”2000元,每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、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500元,无其他扣除项目。2023年7月,小陆为企业授课取得劳务报酬20000元,预缴个税3200元。

预扣预缴税额:

工资薪金所得

(15000×12-5000×12-2000×12-2500×12)×10%-2520=4080元

劳务报酬所得

20000× (1-20%)×20%=3200元

汇算税额:

[15000×12+20000×(1-20%)-60000-2000×12-2500×12]×10%-2520=5680元

退税:4080+3200-5680=1600元

6、公益慈善捐赠未扣除

【举例】:小明2023年每月取得工资15000元,个人缴付“五险一金”2000元,每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、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500元,无其他扣除项目。2023年1月,小明通过红十字会为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捐赠5000元,当月单位预扣预缴时未扣除该笔捐赠。

预扣预缴税额:

(15000×12-5000×12-2000×12-2500×12)×10%-2520=4080元

汇算税额:

(15000×12-60000-2000×12-2500×12-5000)×10%-2520=3580元

退税:4080-3580=500元

【友情提醒】:捐赠扣除: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%部分可扣除,特定捐赠可全额扣除。

7、年终奖计税方式选择

【举例】:小吴2023年每月取得工资6000元,个人缴付“五险一金”1200元,每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、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500元,无其他扣除项目。2023年底,取得50000元年终奖,已按年终奖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预缴税款。

预扣预缴税额:

50000×10%-210=4790元

汇算税额:

(6000×12-60000-1200×12-2500×12+50000)×3%=528元

退税:4790-528=4262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