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大利好!小微企业暂免残保金,国家政策红利来袭!
喜大普奔!
今天起,您的企业可能不用交残保金了! 财政部近日发布重磅消息,宣布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,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对在职职工人数30人(含)以下的企业,暂免征收残保金。这一政策的调整,无疑为小微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减负,让我们来一探究竟,看看残保金新政的四大亮点!
残保金新政四大亮点
分档征收
残保金征收方式由单一标准调整为分档征收,根据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的不同,享受不同程度的减免,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%(含)以上但低于本省(区、市)规定比例的,按应缴费额50%征收;1%以下的,按应缴费额90%征收。
小微企业免征
在职职工总数30人(含)以下的企业,暂免征收残保金。
社会平均工资口径明确
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以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为基准,确保征收标准的公平性。
就业形式认定合理化
对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就业的单位,残联将进行合理认定并加强监控。
残保金计算
什么是残疾人保障金?
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一项旨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专项资金,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缴纳。
主要优惠政策概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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阶段性减免: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,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将免于缴纳残保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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缓缴政策:在遭遇不可抗力或重大经济损失时,用人单位可申请减免或缓缴保障金。
残保金计算方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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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算公式:保障金年缴纳额 =(上年在职职工人数 × 当地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 - 上年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)× 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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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均工资限制:若用人单位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,则按2倍计征残保金。
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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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职工定义:包括在编人员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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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疾人就业认定:需满足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、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、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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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残疾人就业:重度残疾人就业按2名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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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派遣:通过协议协商,合理计入残疾人就业人数,避免重复计算。
国家对残保金政策的调整,体现了对小微企业的关怀与支持,同时也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。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一政策能够激发更多的社会正能量,为残疾人朋友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,实现他们的人生价值。